实验室通用仪器与工具-技术中心自动进样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5其它: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地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2.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 (当天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